北部萬安46號演習24日登場 桃警:拒配合管制最高可罰15萬
今(112)年度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採「有預警、分區同時段」方式實施,桃園市屬北部地區,訂於7月24日下午13時30分至14時,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、疏散避難、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。桃園市警察局請民眾務必配合警報之發放,就地實施疏散避難演練;另14時至14時30分在中油桃園煉油廠實施災害救援,並在桃園區快樂國小開設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,將進行30分鐘實作演練。
北部萬安演習7/24登場。圖:讀者提供
警局表示,演習警報發放後,車輛靠邊停放並遵循警察、民防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避難,或依地形、地物切實掩蔽。各公、民營事業單位照常營運作業,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,公司行號、商家、場館、學校、工廠及其他有人員活動場所,包含居家者,應緊閉門窗、窗簾、關閉室內燈源、避免人員進出,並配合交通管制作為。
警局提到,高鐵、臺鐵及捷運各班列車正常行駛,下車旅客立即接受執勤人員引導,實施疏散避難;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,快速道路,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,下交流道車輛,比照行人實施避難;若身處空曠地區,可利用周邊地形地物、涵洞、地下道及橋墩下方,具掩蔽功能之處所進行避難。
警局進一步指出,國內各機場、港口停泊之機、船均照常起降、靠離與行駛,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執勤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。民眾聽聞防空警報或接獲手機告警訊息,室內人員應立即關閉瓦斯及電源,立刻進入所在處所,如辦公大樓、住家等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或地下室,就近避難;若附近無避難處所,應於建築物內尋找堅固且窗戶較少的房間內進行避難;室外行人、車輛駕駛及乘客,應遵循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,或運用手機,依據演習時所接獲之國家級警報簡訊、「警政服務APP」導航進入附近有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標示牌處所,大樓保全或住戶應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或柵欄,協助進入避難。
警局提到,桃園市現有外籍移工人數達13萬2百餘人,為全臺聚集最多移工的地區,為宣導此次萬安46號演習,警方特別製作中文、英文、印尼、泰國及越南等5國語言宣導海報,結合警察、教育、民政、環境保護局暨各區公所及裏辦公處等單位,張貼於公共場所,以及運用LINE群組及臉書社群媒體宣導。警方提醒,演習期間「違反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及其他必要之管制」,依民防法第25條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
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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